公司治理

▌董事會自治

台灣保全最高治理單位為董事會,其成員均具備多元文化背景,且具有各領域豐富之產業經驗,台灣保全董事會包含7 位董事與2 位監察代表人組成,董事成員由母公司新光保全委任指派。董事會負責管理和監督公司的運作,並確保公司遵守相關法規和道德準則,主要職責包括指導公司永續發展策略方向、審查公司內部經營管理績效、審視風險管理、確保內部營運透明合規,定期聽取經營團隊報告,了解公司營運計畫並檢視經營團隊執行情況。2022 年,台灣保全共召開四次董事會議,平均出席率94%。

台灣保全雖非上市上櫃公司,但全體董事均依新光保全母公司「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完成每年至少進修六小時之目標,課程主題包含公司治理專題、企業轉型升級、資訊安全、誠信經營等範圍。此外,為提升公司治理成效並強化董事會運作效能,新光保全母公司每年均會進行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評估方式以問卷方式進行績效評估自評,評估對象包含董事會、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2022 年績效評估皆維持優良。台灣保全董事會薪酬皆由新光保全母公司授權董事會依各董事對本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值,並參酌業界通常支給水準議定之。

▌董事會成員

▌誠信經營

企業的誠信經營是維持長期穩定發展的基石,誠信經營不僅需要企業遵守相關法規,更需要企業建立公平、透明的治理機制,確保所有利害關係人的權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也因此台灣保全遵循母公司新光保全所制定之「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作為公司誠信經營最高指導原則。

台灣保全不僅制定了上述防範方案,更要求全體員工包含管理基層皆須遵循此規範,確保公司在所有業務活動中都能遵守商業道德和法律規範。此外,公司亦制定「誠信經營守則評估表」定期檢查和評估公司的誠信經營遵循狀況,以確保防範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續性。台灣保全深信,透過這些措施,能夠建立一個公平、誠信和負責任的企業文化,保障各利害關係人權益、健康和安全。

2022 年台灣保全無發生違反誠信經營,包含貪腐、賄賂、舞弊及濫用公司資產的行為。
2022 年員工誠信廉潔切結書簽屬率100%。

▌公司進行貪腐風險評估據點總數

▌法令遵循

台灣保全依照主管機關公開發行之相關法規為基準,訂定各項內部作業辦法。為確保能隨時掌握主管機關最新修正法令,台灣保全定期檢視法規更迭並調整內部作業辦法,若有異動,必定會公告宣導並要求同仁遵守。此外,本公司持續進行教育訓練,以提升員工的工作素質,確保公司全體員工都具備遵循法令的能力和素養。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設置旨在確保公司的營運、管理和財務等各方面資訊的可靠、及時和透明,對公司內部作業進行全方位的稽核,不斷改進公司作業流程,提高公司的營運效率和風險管理能力,確保公司能遵守相關法令和規章制度。


台灣保全每年內部稽核均配合母公司新光保全稽核計畫規定執行,由母公司新光保全稽核單位對台灣保全進行稽核,每年定期進行各項事業單位稽核,對公司內部所有作業進行持續性和專案性查核,跟進追蹤缺失情況至改善完成,確保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健全,並向總經理以及母公司報告稽核結果和改善成效。

 

2022 年未發現重大內控缺失